[]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用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9]2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13
实施时间: 2009-9-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0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用章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29号)文件的规定,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后,应在完税证明上加盖税务机关征税专用章,征税专用章的使用依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的规定执行。
  二、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专用章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2004〕86号),各局应按照《印发<关于税务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印章和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地税法〔1994〕36号)文件规定销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专用章。
  三、本通知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3/6/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向外籍个人提供完税证明和中国居民 甬地税一[2005] 2005/6/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放车辆购置税完 冀国税函[2000] 2000/12/1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3/6/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个 粤地税发[2008] 2009/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换发完税证 2016/12/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 冀地税函[2005] 2005/3/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启用新版完税证明的通知 2014/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 2013/7/1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川地税发[2010] 20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