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基本养老等保险基金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1]66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1-8-22
实施时间: 2001-8-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8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基本养老等保险基金问题的请示》(辽地税发[200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第四条规定:“个人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四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此处所称应予扣除的实际缴纳的“四金”,是指个人在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四金”,在计税时应据实扣除。个人在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时未实际缴纳的“四金”以及以后实际缴纳的“四金”,不得在计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2010/5/13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规自发[2021] 2021/7/30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1/6/1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10]24号 2010/3/26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 内地税字[2006] 2006/6/7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 甬地税一[2006] 2006/8/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南京地税开通“个人网上申报网银缴 2015/3/13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黑 2019/5/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从 渝地税发[2000] 2000/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申请代开普通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