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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防范估值报告执业风险的提示函
发文文号: 深评协函[2026]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6-6-16
实施时间: 2026-6-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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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
  近期,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查实,依法对某机构及机构项目负责人员出具涉及某上市公司估值报告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罚款、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为筑牢执业底线,防范执业风险,现结合我市估值报告出具情况,发布本风险提示函。
  一、该处罚集中暴露的当前个别机构出具估值报告存在的执业风险隐患:
  (一)以估值报告代替资产评估报告。个别机构未严格区分两类报告的适用场景,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项目,以估值报告代替资产评估报告;
  (二)估值报告计算过程缺乏严谨性。个别机构出具估值报告时,存在随意设置假设条件,对涉及营业收入预测等重要事项未进行核查,折现率测算逻辑混乱等问题,触碰执业红线;
  (三)针对估值报告的内控体系流于形式。个别机构出具估值报告的内部质控流于形式,项目承接风险评估、现场核查、报告审核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无法有效防范估值报告差错;
  (四)风险敬畏之心不足。个别机构片面追求业务效率与经济效益,忽视上市公司估值业务的高风险、强监管特征,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合规要求、执业勤勉尽职义务认知不到位。
  二、为筑牢执业防线,特对我市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严守合规底线,恪守道德准则。执业资产评估师及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得以估值报告替代资产评估报告;
  (二)规范流程,严控管理。规范出具估值报告全过程管理,确保估值报告计算依据充分、严谨,严格核验各项估值参数。同时完善针对估值报告的内部质控体系,严格落实审核及专项质控,规范工作底稿留存;
  (三)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内部整改。建议我市评估机构全面排查近期出具的估值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筑牢执业风险防线。
  我会将常态化开展估值报告案例警示教育,全力维护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秩序与行业公信力。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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