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9-25
实施时间: 2025-10-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133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用人单位缴费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5〕1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下限为4359元/月。
  二、2025年10月起,全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按照新标准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业务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如需进行社平工资调整补差,可按照《大连市用人单位社平工资调整补差操作指引》(附件)进行操作。
  三、系统调整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8:00至2025年10月3日8:00。期间,各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单位管理客户端、银行柜面等渠道将无法办理用人单位申报缴费等相关业务。请您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人社政策服务热线12333。
  附件:大连市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补差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大连市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补差操作指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1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局等部门关于为我市环卫 武政办[2010]17 2010/12/24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 云劳社[2003]12 2003/12/30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社保年度用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上 2026/4/24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登记有关问题的补充 京劳社保发[200 2001/3/2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 宁社险管[2013] 2013/3/1
厦门市档案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地方税务 厦档[2011]39号 2011/6/1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 青人社厅函[202 2024/8/29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 冀人社字[2025] 2025/9/1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 20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