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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抓紧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6-21
实施时间: 2022-6-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26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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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请尚未办理汇算申报的纳税人抓紧办理汇算申报,避免因汇算申报延误造成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一、应当办理汇算退税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提交退税申请的纳税人,请及时办理并提交退税申请。
  二、应当办理汇算补税申报而尚未办理的纳税人,请及时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三、已办理汇算补税申报但尚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纳税人,请及时缴纳税款。
  对上述第二、三种情形的纳税人,逾期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进行标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税务行政处罚。
  如在办理汇算申报中需要获得帮助,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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