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确定2026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厅发[2026]5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6-9-15
实施时间: 2026-9-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6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2025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888元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5333元(60%), 缴费基数上限为26664元(300%)。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应及时补缴,在当年征收期结束前完成补缴的,免收滞纳金。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医疗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機的局
  2026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关于确定2026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省属国有企业自行管理的社会 豫政办[2017]37 2017/3/1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 辽人社[2025]17 2025/9/15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政策法规集 皖人社秘[2013] 2013/8/2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 豫政办]2007]10 2007/9/1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五缴 2005/5/18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 青政办[2007]12 2007/8/1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吴 苏府办[2012]15 2012/7/27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年 2018/5/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沪府发[2011]27 2011/7/1
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200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 苏劳社险[2007] 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