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人社规[2026]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6-8-22
实施时间: 2026-7-24
失效时间: 2027-7-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5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843元。现就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843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6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529元/月,下限调整为4106元/月。
  三、缴费基数差额补缴。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不计征滞纳金。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6年7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 2005/6/29
关于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意见 人社部发[2025] 2025/2/1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 湘人社规[2022] 2022/8/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1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1/10/15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 2014/9/1
南昌市职工社会保险条例 南昌市人大常委 1997/8/15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 2006/11/1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 宁人社发[2022] 2022/10/22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社会保 金市地税规费[2 20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