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文号: 沪市监提[2026]28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6-6-18
实施时间: 2026-6-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邓宇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开业难、经营扰’困境、提振商业活力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委、市体育局和市数据局研究办理,并专门联系听取本市行政审批工作主管部门市审改办意见。
  一、深入推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探索“开店一件事”改革
  一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规定了经营主体禁止准入事项和许可准入事项,其中对许可准入事项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公开法律法规依据、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本市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主管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清单》之外不得新增许可准入事项,各类经营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需要说明的是,国家《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有关情况的说明》中明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二是统一公布行政审批办事要求。近年,市审改办作为本市行政审批工作主管部门,积极推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公布《上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组织本市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统一公示所有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工作要求。同时,《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有关部门不得要求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办事指南规定之外的申请材料”,以地方立法形式为经营主体合规准入经营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推动“开店一件事”改革。2025年2月,市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区针对属地店铺开业经营办事环节多、耗时长、流程手势不规范不统一、缺乏专业指导等问题,率先探索区域“开店一件事”改革模式,同时围绕开店经营全生命周期,提供开店选址、合规经营指导等服务。目前本市16个区均已探索集成新店开业的关联办事事项,并依托办事系统提供“开店一件事”的一站式服务。2026年市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开店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结合实际推动“开店一件事”向“开好一家店”升级,将改革覆盖范围从沿街店铺、商业综合体商户等拓展到设摊、展销会、快闪店、市集等临时经营活动。
  四是加强防范经营主体恶意注销行为。针对当前一些经营主体恶意注销关店行为造成行业经营乱象,我局立足职能推进构建与人社、公安、生态环境、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经营主体市场退出风险的研判,严格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防范经营主体在未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下恶意注销。
  二、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和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无事不扰”精准监管要求
  一是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2025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方案》(沪发改信用〔2025〕5号),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以“综合+行业”信用评价为关键,以“分级+分类”监管应用为路径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局作为本市监管职能部门之一,目前已制定了市场监管系统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和13个业务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此外,我局推出“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二是推行跨部门联动综合监管。2023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8号),围绕“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的要求,确定本市重点行业领域并完善综合监管机制,以解决重复检查和多头执法问题。我局作为本市监管工作职能部门之一,2026年牵头制定本市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22项,指导各区局制定区级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55项。
  三是推行“无码不检查”。2024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我局相应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率先全面应用“检查码”,并确立了“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运用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的工作目标。2026年,我局进一步推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熔断”机制,凡检查间隔不足1个月、日常检查超出年度频次上限以及对“无事不扰”事项和“无感监管”对象擅自安排现场检查的,信息化系统实施自动拦截,无法申领“检查码”。
  四是加强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治理。为遏制以牟利为目的的恶意投诉举报滋扰商户经营的现象,2025年10月,我局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办公室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若干意见》,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保障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禁止在审批加油站市场准入过程中乱收费 鄂商运通[2012] 2012/3/15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国 津国资法规[202 2020/11/20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意 2021/10/8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2015/4/23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22/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6/30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便捷市场准入 助力招 内市监注字[202 2023/1/29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数据局关于印 浙网办[2025]2号 2025/3/31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