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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2026年5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5-2
实施时间: 2026-5-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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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我家孩子今年3岁,刚上幼儿园,我能不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所以呀,你家孩子3岁上幼儿园,属于学前教育阶段,是可以在满三周岁的当月正常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并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除50%。
  2.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更正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在哪里可以查询更正记录呢?
  答:纳税人更正后可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里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击【查询】,选择对应的纳税年度,就能看到相应的填报记录和更正记录,点击具体记录,还能查看修改前后的内容,非常的方便。
  3. 我参加了在职学历教育,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应该填“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还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答:首先,我们要区分两种继续教育的类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是指纳税人接受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教育,比如在职研究生、成人高考、自考等,这种情况下,填报时选择“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指纳税人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证)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这种情况下,填报时选择“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4.我自费支付了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可以计入到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计算基数中吗?
  答:不可以计入,针对大病医疗的专项附加扣除我们有专门的政策原文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这里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所以啊只有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才可以计入。
  5.我是家里老二,还有位哥哥,但是早已退休,我能不能按照独生子女进行填报呢?
  答:不行,只要您这边有兄弟姐妹,无论是已退休还是无赡养能力,都不能按照独生子女进行填报,非独生子女的,每人每月扣除标准不能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得超过每月3000元;所以大家在填报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据实填报,我们需要对自己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6.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是不是每次都需要手动录入所有信息?比如已经填报过了子女教育,下次申报时还需要重新填吗?
  答:不需要的。纳税人填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填报记录,次年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则不需要重新填报,我们只需在每年12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可以点击一键带入;如果信息有修改、删除或新增的项目,可以在修改相关项目后点击确认提交。另外,系统也会自动关联之前的填报信息,大家可以直接在原有记录上修改,非常便捷。
  7. 我在个税APP上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但是申报个税时,系统没有显示带出扣除金额,这是什么原因呢?
  答: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常见原因。第一个原因: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提交成功,大家可以进入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查询】,查看填报记录的状态,如果是“未提交”,点击【提交】即可;第二个原因:填报的信息不符合扣除条件,比如子女教育填报的学段不符合要求、赡养老人的被赡养人信息有误等,需要我们检查修改正确后重新提交;第三个原因:个税申报时,未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抵扣,大家在申报个税时,需要勾选“专项附加扣除”,系统才会自动抵扣相应金额。如果在排查后还没有解决,可以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或者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
  8.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吗?比如填报子女教育时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等材料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自行留存备查即可。比如子女教育,留存子女学籍证明、入学通知书等材料;赡养老人,留存亲属关系证明、被赡养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住房贷款利息,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材料。税务机关会定期进行核查,若核查时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材料,可能会被取消扣除资格,并补缴相应税款,所以大家要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留存期限为法定汇算期结束后5年。
  9.我在24年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当时忘记填报扣除了,请问可以在2025年度个税汇算中享受扣除吗?
  答: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按照定额3600元进行扣除,并不能跨年度享受扣除,所以您只能是在2024年度的汇算中扣除;另外这里再额外提醒一下我们纳税人朋友,同一年度内如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能填报享受其中一个,也就是最多享受3600元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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