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管理体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税[2023]7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3-4-11
实施时间: 2023-4-11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沈阳、营口市财政局、税务局:
  为延续实施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一账式”统一核算的税收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税〔2019〕387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政策实际执行中如遇国家重大税制改革等事项另行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税〔2019〕387号)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2023年4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