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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办事流程[2025]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5-7-31
实施时间: 2025-7-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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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系统登录路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www.cas.org.cn/)首页左侧蓝色栏目-“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
  二、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
  1、个人会员可使用原行业管理平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系统;也可使用新手机号在新系统注册新账户,重新绑定会员身份。
  步骤:需同时具备电脑及手机。在电脑上登录新系统,登录时电脑端显示实名认证二维码→手机微信扫码(仅限微信扫一扫)→快速验证,开始识别,根据提示录制3秒视频,使用视频→系统识别,验证成功。手机端显示验证成功,电脑端同时显示实名认证已通过,可进入主界面。
  2、如系统内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目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导致人脸识别无法通过的,需联系地方协会,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公安证明文件。由地方协会提交至中评协完成变更审批。
  3、个人会员需先完成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方可进行后续登记、转所、变更、印章及签名备案、年检等工作。
  三、执业会员电子证书
  1、路径: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确认头像、印章(新)、签名已在新系统内备案→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会员电子证书。
  2、会员电子证书会根据会员身份实时显示,变更期间将按原有身份进行显示;协会代管状态下、退会、转为非执业会员及未通过年检的人员无法打印电子证书。
  四、转所(本地转所/外省转入、转出)
  (一)转入已财政备案的机构,按以下新系统流程进行(无需向协会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转会转所。
  2、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转出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及社保转出凭证、与转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转入机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证、近期开具的存档证明)→确认提交→再次人脸识别验证→提交成功;
  总分所之间调动、转入协会代管的,选择相应选项,根据系统提示操作。
  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
  如为原机构股东的,需先办理财政股东变更备案,才能转出。
  3、转出机构确认: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转出地协会、转入地协会,在新系统内审批、操作。
  5、完成转所。
  (二)转入拟新设备案机构,按以下新系统流程进行,并需向协会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后才可进行财政备案操作):
  1、纸质材料:
  ① 转出、转入机构已盖章的转所表一式三份;
  ② 转出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社保转出凭证;
  ③ 与拟新设备案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
  ④ 近期开具的存档证明。
  2、新系统操作:
  ① 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转会转所
  ② 选择转入预备案→填写新设机构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转入协会名称、劳动合同有效期→上传附件(第1项所列离职证明、新设机构社保凭证/退休证、新设机构劳动合同、存档证明、转所表)
  ③ 确认提交→再次人脸识别验证→提交成功;
  总所与新设分所之间转,提供总所/新设分所的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
  如为原机构股东的,需先办理财政股东变更备案,才能转出。
  3、转出机构确认: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将转所表(第1项所列)提交至转出地协会,由其审批、盖章、系统操作。
  5、将转出地协会已盖章的转所表,提交至转入地协会;由其审批、盖章、系统操作进转入地协会代管;返还盖章转所表,用以办理财政备案。
  6、拟新设备案机构完成财政备案,新系统内已有此机构,由本人再次提交转所操作,完成转所。
  (三)已离职评估师逾期(超过30日)不办理转出手续的:
  1、原机构提交申请(机构管理端首页左侧→机构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操作项:申请转入协会代管→附件上传离职证明/或退工单/或社保转出凭证);
  2、地方协会审批后,将其转入协会代管。
  五、申请执业会员入会(登记)按以下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点击身份选择页中的【申请执业会员入会】选项,进入执业会员入会页面。
  2、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手写签名、存档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确认提交。
  ① 手写签名:要求使用白色纸张,黑色中粗笔进行签字,并扫描或拍照清晰上传;此签名需要与本人签署报告签名一致。
  ② 存档证明:近期出具的在职介类机构的存档证明;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退休人员也需要上传存档证明)
  ③ 社保缴纳证明:近期由所在评估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社保缴纳情况选择已退休,并上传退休凭证)
  ④ 劳动合同:与所在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职)/劳务合同(退休),双方已签名盖章;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
  3、所在评估机构确认同意: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地方协会审核系统,并提交至中评协。
  5、中评协批准,并在中评协网站公告。
  6、会员系统内显示印章样本(业务办理→重要信息变更),根据印鉴式样提示(字体、印章大小)刻章,并盖印扫描,上传回系统内备案。
  提示:从未登记过执业会员的,仅能申请见习执业会员;2023年前曾经是执业会员的人员重新申请执业的,可申请为正式执业会员。以系统提示为准。
  六、转执业、转非执业等
  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资格变更→转执业、转非执业、见习转正式等,按需要进行选择操作,根据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操作成功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非执业转执业:参照执业入会登记流程,上传附件;2023年前有过执业经历的,可选择为正式执业会员(以系统为准)。
  七、退会: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退会(需上传个人申请书,写明本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本人自愿申请退会,亲笔签名)。
  注:退会,即个人申请注销,仅为注销“个人会员”身份,不影响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合格有效。注销后,如情况变化,在机构执业符合执业会员条件的,可再进行重新登记(执业会员自愿退会的,需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登记);亦可另行申请登记为非执业会员,或不再做任何会员登记。
  联系电话:会员部(021)64163544    邮箱:xhzc641635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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