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医保发[2024]1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6-26
实施时间: 2024-6-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9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0220元(以下简称“全口径省平”)。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2019〕17号)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80%(6015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3年全口径省平的100%(7518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24年7月属期起的医疗保险费,按上述基数标准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4年6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 宁人社规[2010] 2011/1/1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 赣劳社医[2005] 2005/10/2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职工参加广州市 粤府办[2001]10 2001/11/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 湘政办发[2025] 2025/1/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豫政[2007]68号 2007/10/7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苏医保发[2020] 2020/12/28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儿童用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 2007/9/27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 2024/8/30
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 国办发[2017]6号 2017/1/19
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大政发[1996]53 19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