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办[2024]10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4-11-29
实施时间: 2024-11-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23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财政金融)局、税务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审计局、税务局:
  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经批准,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26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8780元(300%)。
  2024年11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2012缴费年度社会保险 京人社发[2013] 2013/4/1
沈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004/9/1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 舟地税函[2015] 2015/1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8/1/24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 冀人社发[2011] 2011/10/1
成都市查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1/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 豫人社办[2023] 2023/11/1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所有社会保险事项实现“ 2021/10/29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 冀人社字[2025] 2025/9/18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社会保险扩大 津人社办发[201 20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