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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3-7-25
实施时间: 2023-7-25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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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389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
  自2023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4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94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94元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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