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3
实施时间: 2018-4-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58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对我省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在我省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每月从任职单位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可在300元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 皖地税函[2007] 2007/11/16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 桂地税发[2006] 2006/10/2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 湘地税函[2005] 2005/9/9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大财法[2007]15 2007/2/8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黑地税函[2011] 2011/6/30
上海市财政局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2007/3/5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15/1/1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 “金三”个人所得税系 2018/6/27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 琼地税发[2002] 20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