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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6-6-16
实施时间: 2016-6-16
失效时间: 2018-5-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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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统计工作,更好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我部将《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及《全国丝绸营销网络监测报表制度》修订整合为《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国统制[2016]5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将报表分为蚕茧表、企业表、产品表三类,新增了“蚕茧生产收购情况表”,对重复指标进行了合并,并精简了报送内容。
  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认真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安排,及时报送蚕茧生产收购信息;替换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及不能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本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纳入监测;加强对样本企业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三、《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5月。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
  联系人:魏凯
  电  话:010-85093881
  传  真:010-85093884
  附件: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8年)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2018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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