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公积金委[2015]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9-24
实施时间: 2015-9-1
失效时间: 2020-8-3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三部委《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有关精神,为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现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所购住房价款的30%降低至20%。申请组合贷款的,需同时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2020年8月31日废止。
  2015年9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的意见 建稽[2010]102号 2010/6/2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62号 1999/4/3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008/4/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执行2016年在岗职工平 桂地税函[2017] 2017/7/26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年金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南 2021/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 桂地税字[2009] 2009/10/23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冀政[2002]33号 0001/1/1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京房公积金发[2 2023/11/1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本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 2012/11/1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2010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 津地税个所[201 20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