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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沪深跨市场资金划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国结算发字[2013]114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3-12-26
实施时间: 2013-12-26
失效时间: 2014-6-30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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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结算参与机构:
  为提高各结算参与机构的资金使用和划付效率,我公司对现有沪、深跨市场资金划拨业务进行了优化。通过建立我公司沪、深分公司之间的实时数据交换通道,可实现同一结算参与机构沪、深两地结算备付金账户之间的跨市场划拨资金实时到账。优化后的沪、深跨市场资金实时划拨业务自2013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跨市场划往深圳
  上海分公司为已预留跨市场划拨通道的结算参与机构增加跨市场预留收款账户。结算参与机构通过PROP综合业务终端提交跨市场划拨指令前,需在PROP综合业务终端维护相关预留收款账户信息,维护的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代码:0200
  银行账号:结算参与机构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号+账户性质,其中账户性质为客户的,填写KH,账务性质为自营的,填写ZY,即为BXXXXXXXXXKH/ZY
  银行户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2
  上海分公司的原有跨市场划拨通道继续保留,结算参与机构可根据需要利用原通道进行跨市场资金调拨。
  二、深圳跨市场划往上海
  跨市场资金实时划拨业务开展后,D-综合业务终端的跨市场资金划拨操作不变,结算参与机构可直接进行跨市场资金划拨,并可在完成跨市场划拨后通过“结算备付金账户明细查询”实时查询划拨结果。
  在深市数据接口资金结算信息库SJSZJ.DBF中,原先的跨市场资金划拨数据包含在用途代号(ZJYTDH)为A001的数据中,本次调整后,跨市场资金划拨的用途代号(ZJYTDH)调整为B001,席位代码(ZJXWDM)统一为999921。
  三、请各结算参与机构注意上述业务变化,妥善安排资金划拨,确保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安全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结算资金跨市场划拨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中国结算发字[2014]60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2014-6-27
实施时间: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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