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0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11]2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2-2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63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1〕15号)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函》(穗人社函〔2011〕231号)规定,2011年3月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30元;2009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101元。我局将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2010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9090元;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818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030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30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61元。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300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101元。
  缴费基数的调整将导致部分人员尤其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每月应缴费金额的发生变化,请各缴费单位(人)根据参保情况在扣款帐户上备足应缴费额以实现及时足额扣款以保证正常待遇享受。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 豫人社规[2021] 2021/10/13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 劳社厅发[2003] 2003/7/3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沪人社就发[201 2011/4/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 宁人社[2014]11 2014/9/1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保险机构系 青政办[2004]15 2004/8/13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医疗 厦门市地方税务 2018/4/26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 浙人社发[2021] 2021/9/27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社会保险扩大 津人社办发[201 2016/4/22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 2021/5/8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国务院令第765号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