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农发[201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1-1-18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3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对本市2010年底前已按小城镇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养老金。
  二、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所需费用由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统筹基金列支。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停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 赣劳社办[2007] 2007/3/22
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 2013/6/24
厦门市外来员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厦府[1999]综04 1999/3/19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2024 榕税函[2024]42 2024/4/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 粤人社规[2022] 2022/5/24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南昌市劳动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 洪府厅发[2008] 2008/7/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 宁人社[2012]22 2012/7/1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 沪府发[2015]54 2014/10/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 沪府发[2011]31 2011/7/1
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