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函[2003]482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17
实施时间: 2003-10-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5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朔州、忻州、晋中、临汾、运城市国家税务局,吕梁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9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情况做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名单见国税函[2003]1092号文件附件),2003年度继续执行在我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就地预交税款的比例为60%。
  二、按照汇总(合并)纳税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应分别在其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分别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分别就地预交税款。企业分支机构主管国税机关应强化管理,严格检查,督促各分支机构按规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以各分支机构为单位,各自独立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比例就地预交税款,切实履行好就地监管的职责。
相关附件:
附件: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2] 2002/10/2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赣国税发[2007] 2007/4/2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 辽地税发[2005] 2005/12/9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浙地税函[2009] 2009/7/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冀地税函[2004] 2004/10/29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补充 冀地税发[2009] 2008/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 云国税函[2004] 2004/1/1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部分企业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8/6/15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若干事项的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 2017/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 桂地税发[1995] 20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