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0]3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2
实施时间: 2000-11-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5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规定》的第六条做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
  二、企业从业人员税前扣除的工资标准,按我省现行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执行,即每月800元。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 粤地税发[2004] 2004/8/13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 甘地税[2000]96 2000/11/23
关于修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 股转系统公告[2 2021/9/17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北证公告[2023] 2023/10/20
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12]58号 2012/12/17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 上证函[2021]10 2021/1/22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深证上[2014]31 2014/9/5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京财税[2001]6号 2001/1/1
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 证监发[2020]67 2020/7/3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住所变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