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人社局发[2010]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1-13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60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的精神,现对我局印发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津人社局发[2009]22号)有关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增加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采取按年或一次性趸缴15年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趸缴15年期内参保人不得继续缴费,15年期满后可继续按年缴费。
  二、增设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年缴费的按照缴费基数的5%、10%、20%、30%四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趸缴费的按照缴费基数的10%、20%、30%三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三、增加政府补贴。市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于一次性缴纳15年费用的人员,市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自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起逐年给予补贴,对于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享受的补贴不满15年的,在计发待遇前按照当年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足。
  有条件的区县可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市和区、县政府补贴;(三)利息。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一0年一月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 2019/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 浙政办发[2012] 2012/12/1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 甘政办发[2023]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9/1/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城乡居民大病 宁政办发[2013] 2013/6/1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云人社通[2021] 2022/1/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湘政办发[2015] 2015/10/29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 沪医保规[2025] 2026/1/1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 人社部发[2018] 2018/3/2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厦府[2011]252号 20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