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个[2004]24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12
实施时间: 2004-5-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收入未达缴纳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京地税征〔2004〕61号)规定的现行征收率或核定的定额征收。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上海市地方教育 沪财教[2015]99 2015/12/23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浙嘉地税政[200 2004/3/23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做好车船税征 浙嘉地税政[200 2007/10/23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18/8/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货物运输业属 皖地税函[2004] 2004/2/2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预 大国税发[2006] 2006/1/1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中百工贸电器有限公司地方各税 武地税函[2017] 2017/1/13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吉地税发[2002] 2002/6/1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皖国税发[2005] 2005/4/15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 皖地税[2003]10 200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