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20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8-5
实施时间: 2003-8-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5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我市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市局已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3]102号)中明确对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经营者仍按照现行政策征收个人所得税。各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市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
  2003年8月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及小 福建省地方税务 2014/3/26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4年8月] 2024/9/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 京地税营[2006] 2006/6/2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 云国税发[2001] 2001/7/17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2008/4/3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2] 2002/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工作 辽地税发[2012] 2012/5/2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 琼国税发[2005] 2005/12/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加强对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 穗地税发[2001] 2002/1/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屠宰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1] 200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