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0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劳社退管[2010]9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1-19
实施时间: 2010-1-1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6668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市区企业退休人员2010年节日慰问费调整为16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节日慰问费调整对象为人事档案已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市区企业退休人员。
  2、节日慰问费标准从原每人每年1000元调整为1600元。其中,春节慰问费调整为600元,端午节慰问费调整为500元,中秋节慰问费调整为500元。
  3、已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其增加的节日慰问费经费,按移交前所属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个体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4、新办理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仍按每人每年190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一次性缴纳服务经费。增加的节日慰问费经费,按退休人员移交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萧山区、余杭区按本通知要求调整节日慰问费标准,并落实所需经费。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视野网友   2010年12月26日
2011年的企业退休金如何增加?
相关法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等 苏人社规[2020] 2021/2/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 冀人社发[2012] 2012/1/1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嘉 嘉人社[2019]60 2019/6/1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 赣劳社养[2002] 2002/9/30
北京市关于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 京劳社医发[200 0001/1/1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事业单 沪劳保养发[200 2008/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未参加 吉政办发[2006] 2006/10/3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 吉人社联[2025] 2025/1/1
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 2022/5/16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 川人社规[2025] 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