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5]1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30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3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发[2004]17号)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京劳社资发[200 2001/6/22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本市企业试行自主决 沪劳保综发[200 2003/4/9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 宁地税发[2006] 2006/9/15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度职工工资和基本 晋劳社厅发[200 2007/3/20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 甘国税函发[200 2009/6/9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库统一支付工资项目的通知 闽财预[2012]15 2012/3/19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 沪财库[2006]33 2006/10/12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京房公积金发[2 2013/4/8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及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人 1995/7/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6年本市地 沪财企[2007]2号 200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