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再次补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劳社险[2009]343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已年满60周岁(时间计算至本通知印发之日)的农村居民和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至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允许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和一次性补足差额年份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比例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社 民办函[1995]22 1995/8/24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辽宁省人大常委 1999/7/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养老保 闽人社办[2013] 2013/2/1
云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1995/10/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川府发[2011]30 2011/9/1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2005]38号 2005/12/3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2/1/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黑政发[2015]30 2014/10/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4/9/24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保2015年城乡居民养 黑人社函[2015]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