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粮办财[2009]2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文时间: 2009-12-24
实施时间: 2009-12-2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有关储备粮承储企业的税收减免工作。有关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事项,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执行。各地在文件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财务司),联系电话:010-6390615163906836。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1号)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9号 2013/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 浙财税政[2010] 2010/6/8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浙财税政[2012] 2012/3/5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享 津财税政[2019] 2019/11/20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沪财税[2012]14 2012/2/10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8号 2016/1/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沪财税[2016]53 2016/7/4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 鲁财税[2011]85 2011/11/9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青财税[2016]20 2016/9/5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浙财税政[2014] 201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