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新版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9]7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12-9
实施时间: 2009-1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8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9]985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地应自文到之日起对《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改按0.45元/份的统一标准收取工本费。
  二、《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额电脑版)》的工本费收入,仍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票据式样的通知》(粤国税发〔2005〕2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地及时做好收费标准的调整和公示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鲁发改成本[202 2022/1/1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青岛第二海水浴场、青岛第三海水浴 青价费[2011]30 2011/6/29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 粤价[2009]203号 2009/9/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特种[代开]统一发票及完 内地税字[2010] 2010/1/19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艺术[业余]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 鲁价费函[2012] 2012/8/1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许可 晋价费字[2012] 2012/3/12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 京发改[2011]73 2011/5/20
天津市物价局办公室关于《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津价费[2000]37 0001/1/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 闽发改价格函[2 2024/6/1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报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服[2008]41 200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