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01]1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8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9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下发《云南省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请结合云财税政[1998]21号、云地税发[1998]139号文件规定一并遵照执行。本通知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收的税款不再退还。
  附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三批)的通知》(财税[2000]31号)
  2、云南省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
相关附件:
附件2:云南省不征收营业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等问题的 金地税政函[200 2002/10/3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2] 2002/10/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营业税扣 浙地税函[2010] 2010/2/2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 苏地税函[2006] 2006/1/12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来水给水安装工程计征营业税 大地税发[2005] 2005/7/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客运飞机腹舱联运 湘地税函[2005] 2005/5/20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娱乐 晋地税流发[200 2000/7/2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到期后取得的利息 鲁地税函[2001] 2001/3/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 国税函[2004]88 2004/7/7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黑地税发[2008] 2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