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执行延长税收政策转制科研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办发[2006]5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6-3-22
实施时间: 2006-3-2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5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昆明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科技厅:
  我省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自2000年正式实施以来,30家科研机构已先后转制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其中,省级转制科研机构22家,昆明市转制科研机构8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7号)和《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5]14号)精神,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定》(云发[2005]16号)规定,我省转制科研机构从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执行免征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到期后,再延长2年期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执行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科研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省级转制科研机构(22家)
    云南省化工研究院
    云南省橡胶制品研究所
    云南省纺织科学研究所
    云南省轻工业研究所
    云南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云南省电子工业研究所
    云南省计算机技术开发研究中心
    云南省机电技术研究所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昆明冶金研究院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
    云南省机械研究设计院
    云南省农业机械研究所
    云南省机械科技情报所
    云南省酿酒技术研究所
    昆明电器科学研究所
    昆明煤炭科学研究所
    中国实验动物云南灵长类中心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云南省印刷技术研究所
  二、昆明市转制科研机构(8家)
    昆明市乳畜研究所
    昆明市机械研究所
    昆明市化工研究所
    昆明市轻工研究所
    昆明市计算机应用研究中心
    昆明市市政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昆明市食品研究所
    昆明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请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商省科技厅,对上述机构核准转制注册时间,按照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 京国税发[2003] 2003/3/10
关于取消“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的 财关税[2020]4号 2020/2/18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再就业税收政策统计分析工作的 鄂地税函[2006] 2006/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有关 桂国税函[2002] 2002/9/25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 2022/7/1
关于明确黑河等十二个边境城市执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国税函发[1992] 1992/10/5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沈地税发[2006] 2006/2/23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 渝国税发[2003] 2003/9/2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晋国税发[2003] 2003/10/14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学后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1] 200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