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劳社[2004]8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4-9-10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57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属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滇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不断完善我省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部[2004]第20号令)和劳动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第23号令)的规定,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税收列支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精神,我省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时,企业缴费在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5%以内部分可在经营成本中列支并在税前扣除,超过5%的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
  二、本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 鲁地税函[2009] 2010/1/11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 内人社发[2024] 2024/11/29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 湘人社规[2024] 2025/1/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浙人社发[2014] 2014/8/13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 黑人社函[2013] 2013/1/1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片区、 2024/12/31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国资委关于促进企业年 津人社局发[201 2016/6/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人社[2022]7号 2022/3/1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 赣劳社办[2007] 2007/7/10
企业年金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 20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