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8]37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7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0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以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证券公司在行政清理期间的征税问题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23号令)的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前,被处置的证券公司在行政清理期间免征营业税。
  上述被处置的证券公司,是指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的证券公司。行政清理期间自撤销决定予以公告之日起算。本条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的征税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42号)的规定,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在试点期间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的营业税税率,参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间的政策执行。本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关于举办展览活动的征税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着力解决当前工业经济运行中有关外贸金融等问题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51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举办展览活动,代参展单位支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和参展者的食宿费,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征营业税时扣除。本条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以上文件执行时间均指税款所属期。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有关发票内容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9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87号 2013/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通信设备代维业务征收营 新地税函[2007] 2007/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电产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 国税函[2003]42 2003/4/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费诺-美国总公司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 国税函[2003]10 2003/9/1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4] 2004/12/9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货物运输代理业和港口 辽地税发[2005] 2006/1/1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国家税务 赣中小企字[200 0001/1/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上海市娱乐业营业 沪财税[2011]13 2011/12/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区营业税按期纳税起 宁地税发[2008] 2008/7/1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 云经体系[2004] 200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