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发文文号: [1993]京房改办字第15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1993-12-4
实施时间: 1993-12-4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1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北京市财政局等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京政发〔1992〕35号),结合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依据本规定为中方职工(临时工除外)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其中,个人交存率和单位交存率均应为10%,交存基数可以根据每个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总额确定,也可以按照本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总额确定。有困难的企业经报财政部门、劳动部门和房改部门 批准,个人和单位交存率可适当降低,但折算后个人和单位月交存额均不得低于30元。外商投资企业为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部分全部列入成本。
  第四条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1987年2月27日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上缴国家各项补贴标准和提取住房补助基金的通知》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按每月每人30元提取住房补助基金的规定停止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和北京市房改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渝府发[2011]11 2011/10/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 2024/10/29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版外 豫发改外资[202 2022/2/7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暂行办法 铜川市人民政府 1999/11/16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 2018/5/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 0001/1/1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008/4/12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 2024/10/31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国税发[1999]60 1999/4/1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告知单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