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8年度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劳保基发[2007]5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7-12-21
实施时间: 2008-1-1
失效时间: 2008-12-3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6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现就2008年度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1、2008年度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为4.14%。
  2、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含虚账实记部分,下同)计息按自然年度结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存满全年的,根据年度记账利率计算年利息;未存满全年的,根据实际存储的月份数乘以年记账利率的十二分之一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后见分进角。
  二、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参照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青海省 青人社厅发[202 2024/5/3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参保人员死亡后基本 苏人社发[2012] 2012/4/13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1999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赣府字[2000]99 2000/7/17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 浙人社发[2012] 2012/1/6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 杭劳社医[2010] 2011/4/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 浙人社发[2010] 2010/3/1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申报杭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杭医管[2011]48 2011/11/1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城镇企业职 冀人社字[2012] 2012/1/18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15年度本市养老保险个人 沪府办[2014]10 2014/12/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人社函[2012] 201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