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属国有大型重点企业停止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01]5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2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4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5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情况报告》(厦府[2000〕047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从2000年1月1日起,市属国有大型重点企业停止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条件的大型重点企业,要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经市局审核,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 粤国税函[2008] 2008/7/3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监 赣国税发[1999] 1999/12/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邮政公司汇总缴 赣国税发[2014]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口灵感之茶 琼税发[2021]34 2021/5/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及所属企业 京国税函[2003] 2003/11/11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长春万达国际 吉财税[2020]42 2020/6/2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有关规定的通知 湘地税函[2004] 2004/8/18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吉林大药房辽 吉财税[2022]98 2022/10/2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各内资银行设在特区内的分支机 深国税发[1997] 1997/10/8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纳税人 鲁财税[2012]47 20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