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纳税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3]30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8
实施时间: 2003-9-18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01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部分市国税局就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纳税企业能否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开具普通发票问题进行请示。经省局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国税机关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和税源管理、有利于方便纳税人、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原则,由各市国税局结合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纳税企业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户确定是否可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开具普通发票,并报省局备案。
  各市要加强对实行集中纳税、集中领购普通发票企业的管理和监控,切实管好普通发票,真正发挥普通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督促实行集中纳税、集中领购普通发票企业制定详细的普通发票管理办法和措施,对普通发票领、用、存等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起切实有效的统一领购、分级管理责任制,并按国税机关的要求及时报送本企业及所属各单位普通发票领、用、存等情况。对普通发票跨县(市、区)开具后遇到的问题,各市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修订印发《广东省国税系统普通 粤国税函[2007] 2007/8/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 粤国税函[2007] 2007/4/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普通发票适用范围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4] 2004/11/22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 苏州地税函[201 2011/1/1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部分河北普通发票增加防伪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9/5/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防 2010/8/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使用的 粤国税办发[201 2010/12/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 辽国税办函[200 2004/8/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 青国税发[2008] 2008/5/2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通告 20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