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6]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6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6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为体现个人所得税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公平税负,科学合理地核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01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核定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的核定方式
  (一)对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采取“应税所得率”的方式,具体行业“应税所得率”按《个体工商户“应税所得率”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标准执行。
  (二)对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采取附征率的方式,仍执行《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大地税发[1999]23号)的有关规定。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核定征收,一律采取“应税所得率”的方式,“应税所得率”按照《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应税所得率”一览表》(附件2)确定的标准执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发[2000]90号)第八条的规定同时废止。
  三、纳税人经营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项目的,按不同经营项目确定“应税所得率”、“附征率”。不同经营项目之间收入难以划分的,按当期核定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最高的经营项目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附征率”计算。
  四、出租车、客运车和货运车按现行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此外,其他营运车的“应税所得率”,比照货运车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确定。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个体工商户“应税所得率”一览表
     2、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应税所得率”一览表

修正:

上述法规第三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大地税函[2010]166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8
实施时间:2010-12-28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 吉国税函[2009] 2009/8/2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2009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 津地税个所[200 2009/7/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大连市地方税务 2014/1/1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行业 穗国税发[2009] 2009/1/1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个人 2020/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变更储蓄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 内国税所函[200 2003/5/28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2年度核定 厦地税发[2012] 2012/6/15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 京财税[2020]26 2021/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网吧行业适用企业所得税应税所 厦地税函[2013] 2013/10/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企业所得税应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