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几个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函[2004]8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13
实施时间: 2004-10-13
失效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52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自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问题的两个文件下发以来,总体看运行的比较好,但在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有关售待开发产品先出租后出售征税问题应执行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83号文件第一条(五)项列举的二项规定,不适用于第三条规定和省局吉地税发(2003)130号文件第一条第(五)项定。
  二、税务总局83号文件关于"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上将开发产品由开发产品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业务处理行为。
  三、企业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的规费,超过三年仍未上缴且当地主管地税机关以前年度已允许税前提取的,在汇算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并入当期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实际支付时可在支付当期予以扣除。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内开发的为小区服务的不属于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的项目,其所有权归开发公司,并明确仍承担维护和维修责任的,其配套设施发生的折旧费、维护和维修费用、财产报费(处置)损失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吉地税发[2007]94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
实施时间:2007-8-2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 湘地税发[2000] 2000/1/1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 财税法[2010]15 2010/10/1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管考 建房函[2013]43 2013/4/24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 青地税发[2012] 2012/5/31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杭地税一[2007] 2007/1/25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 粤地税发[2005] 2005/6/9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房地产权属转移纳税申报表》 浙江省地方税务 2015/12/2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进行置换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黔地税函[2003] 2003/11/3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 温政办[2012]53 2012/3/29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 藏国税发[2007] 200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