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1]17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0
实施时间: 2001-11-2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1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征免营业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经办银行要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单独设立台账,单设科目,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及时统计汇总并向税务机关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信息。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掌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规范和免税金额,并定期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西 陕政办发[2004] 2004/9/2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 沪财教[2009]30 2009/6/9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沪财教[2014]80 2014/12/8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教[2024]188号 2024/10/3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 冀财[2016]59号 2016/3/28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 财教[2023]63号 2023/4/14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苏地税发[2002] 2001/1/1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 财教[2025]69号 2025/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地方税收政策问题 皖地税函[2002] 20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