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省电力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15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10
实施时间: 2007-4-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5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电力公司2006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度起,省电力系统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申报立项工作一律由企业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后,下发《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准予抵扣企业所得税核准通知单》;年度终了统一由省电力公司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鉴于2005年度由省公司统一申报立项的实际,2006年度省电力公司可将全省电力系统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原件)报省局备案,由省局分解各地代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原件)申报立项。各地在审批立项申请时,应将省局的分解表与企业提供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复印件)进行核对,无误后方能批准。
  三、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 成经信办[2013] 2013/4/9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1年广 粤经信技改[201 2011/7/7
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 哈国税发字[200 2000/4/10
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16号 2024/3/21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鲁经贸改[2000] 2000/6/23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改造设 沪经信投[2024] 2024/12/27
湖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 湘财企[2024]48 2024/8/29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恩彼碧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 冀国税函[2004] 2004/4/13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技术 金市地税政[200 2000/6/16
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财建[2007]371号 200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