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6]28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20
实施时间: 2006-10-20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60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6]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范围内的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冷藏冷冻企业及个人,其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继续免征2006年度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的 陕财办预[2015] 2015/2/3
关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 财关税[2018]43 2018/10/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6/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 粤国税发[2004] 2004/3/8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3/9/22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 京国税发[2006] 2006/10/1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川国税函[2009] 2009/9/25
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 财关税[2021]32 2021/4/26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和服务 鄂地税发[2004] 2004/3/3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新旧动能 鲁地税发[2017] 20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