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06]1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8
实施时间: 2006-6-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70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5]20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5000名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建档管理将纳入省政府2006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川地税发[2005]44号)要求,继续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各地应对全省5000名重点纳税人的档案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对年收入在6-12万元的纳税人取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在已经建立的档案中,可充实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厦门市地方税务 2018/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杭州市要求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 浙地税二[2000] 2000/9/2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住房津贴 浙地税二[2000] 2000/11/15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规[2 2019/8/20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 2006/1/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主席令13届第9号 2019/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2005]79 2005/3/30
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7/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 闽地税政二[199 1999/6/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