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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过渡期及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热点问答[少儿学生,含新生儿]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8-26
实施时间: 2026-8-26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7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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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问:自2026年9月起,居民医保(少儿学生)参保缴费期限有何变化?
  答:自2027年起,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集中征缴期为每年9月至12月。缴费人应当在集中征缴期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纳次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6年9月至12月为我市202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
  过渡期注意事项:
  1.已办理参保登记且参保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之前(含9月)的,2026年9月至12月需要缴纳2026年9月至12月和2027年两段居民医保费。
  2.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且出生日期在2026年8月前(含),选择从出生起参保缴费的,还需缴纳出生当月至2026年8月的居民医保费。
  2.问:居民医保(少儿学生)参保缴费期限调整后,缴费流程与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答:主要变化有三个,一是在园在校学生需自行完成缴费,税务部门不再提供批扣;二是2026年9月24日后新办理参保的居民(含新生儿)需自行完成缴费;三是各类学校均不再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在园在校学生包括: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少年儿童、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者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以及本市技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
  非在园在校少儿包括:未满18周岁的深户少儿和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具体可咨询医保部门。(咨询热线:0755-12345)
  3.问:过渡期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且参保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的少儿学生,是从办理参保之月起缴纳还是一次性缴纳9月至12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过渡期内办理2026年9月至12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少儿学生应当一次性缴纳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4.问: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医保(少儿学生,非新生儿)缴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如未按时缴纳,能否补缴?
  答: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在集中征缴期(9月至12月)内一次性缴纳,缴费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逾期不可补缴。
  5.问:2026年9月至12月的居民医保(少儿学生)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6年9月至12月属期的居民医保(少儿学生)个人缴交标准为162.24元/人,财政补助324.48元/人。
  6.问: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少儿学生)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2027年度居民医保(少儿学生)个人缴交标准为509.67元/人,财政补助1019.34元/人。
  7.问:已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少儿学生,集中征缴期内税务部门是否提供批扣服务?
  答:对于非在园在校少儿,税务部门将于2026年9月25日从有效扣款协议账户中统一划扣过渡期及202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确保账户状态正常且余额充足。未批扣成功的或2026年9月24日后新办理参保的非在园在校少儿(含新生儿)请自行完成缴费。
  对于在园在校学生,税务部门不再提供批扣服务,请自行缴纳过渡期及202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
  8.问: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非出生当月)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若出生在2026年8月之前,应如何线上缴费?
  答:如新生儿出生在2026年8月之前,符合且选择自出生之月起参保缴费,您可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补缴(适用于新生儿)】模块线上缴纳出生月至2026年8月的居民医保费、通过【城乡居民少儿医保申报缴费】模块线上缴纳2026年9月至12月和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如选择从出生次年开始参保缴费,您可通过【城乡居民少儿医保申报缴费】模块线上缴纳2027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9.问:2027年(含)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2027年起,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费,需一次性缴纳全年(1月至12月)的居民医保费。
  1.若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2.若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跨两个医疗保险年度的,可以同时办理出生当年度和次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一次性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两个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仅缴纳出生次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0.问:自2027年起,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是否可以从出生之月起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答:自2027年起,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可缴纳当前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具体有关待遇的政策请咨询医保部门(咨询热线:07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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