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失业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人社规[2026]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7-24
实施时间: 2026-7-24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精神,为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裁员率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严重失信单位不予享受稳岗返还。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分别按30%、60%返还。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30%返还。资金用途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6年度按国家规定招用三类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毕业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6年1月1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企业招用时年龄为16-24岁且在我省办理失业登记人员。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取得列入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领取。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且提出申领的人员,可以在通知印发后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四、提升经办服务质效。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单位网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通过媒体宣传、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确认资金领取相关信息。对未注册单位网厅账号的单位,可采用线下提交确认函的方式办理。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申请、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在2026年12月31日前仍未确认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领取信息的单位,视为放弃享受。
  五、切实防范基金风险。各地要指导劳务派遣单位规范申请享受稳岗扩岗政策。对于未按规定拨付稳岗扩岗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应要求其退回未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要加强技能提升补贴业务核查,重点核查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作,迅速行动起来,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相关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6年7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失业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258号 1999/1/22
关于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积极推进并轨工作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5] 2005/3/10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甘 2025/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 沪府发[2016]42 2016/7/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 湘人社规[2025] 2025/6/23
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00/7/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失业保险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 2004/9/30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 湘人社规[2023] 2023/5/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 豫人社办[2019] 2019/3/18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 湘政办发[2023] 20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