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府规[2026]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6-6-8
实施时间: 2026-7-1
失效时间: 2029-6-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1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成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已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成都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公平税负的作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各区(市)县所辖街道全域土地和建制镇纳入城区(县城)规划的土地。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土地。
  二、税额标准范围
  (一)城市、县城税额标准范围
  1.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区等六个区)的城市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范围为每年每平方米(以下省略每年每平方米)8元至20元。
  2.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城市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范围为6元至16元。
  3.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的城市土地,以及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县城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范围为4元至12元。
  (二)建制镇税额标准范围
  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建制镇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范围为2元至8元。
  (三)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制定
  各区(市)县(不含成都高新区等六个区)应在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范围内,将辖区应税土地(含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土地)统一划分为三至五个等级,制定相应的税额标准(税额标准应自2元、4元、6元、8元、10元、12元、16元中选择确定),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成都高新区等六个区土地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等实际情况,成都高新区等六个区应税土地划分为一至四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8元至20元。具体土地等级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详见附件。
  四、施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有效期内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修订或者重新发布,则按修订或者重新发布的政策文件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08〕27号)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
附件.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14] 2014/1/1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 温政办[2018]11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内税函[2021]28 2021/6/3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减免保定电力修造厂等24户企业2004 冀地税函[2005] 2005/1/2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邵阳市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 湘地税函[2005] 2006/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益阳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 湘地税函[2001] 2001/8/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国营南昌工艺美术二厂房产税及 赣地税函[2006] 2006/8/16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产税城镇土 2024/1/10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凤凰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6] 2007/1/1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台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