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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3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税函[2025]5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3-26
实施时间: 2025-3-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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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商务厅:
  《关于加快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51334号)收悉, 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 为支持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我局加强跨境电商有关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辅导,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积极助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一、有关税收服务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拓展宣传渠道, 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纳税人学堂、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加强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服务宣传辅导,确保出口企业晓政策、懂操作、会申报。精准推送服务举措,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 扫描筛查近年从事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向跨境电商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精准推送跨境电商有关服务举措, 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二)实施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 我局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扎实落实总局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业务实行“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税务部门辅导出口海外仓企业对尚未实现销售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 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进一步缩短出口海外仓企业退税周期。
  (三)规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税管理。为规范统一我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 我局商福建省财政厅、商务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税务局2022年第1号公告),明确电商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数据应与海关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数据一致,辅导我省综试区电商企业出口货物用好“无票免税”等政策,助推我省外贸融合发展。
  (四)持续提升出口退税办理质效。我局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持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 2024年, 我局将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进一步压缩在6个工作日内,其中办理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时间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上述便利举措同样适用跨境电商零售、海外仓等企业的出口业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精准宣传辅导,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密切跟踪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状况, 扎实落实好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加快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税办理进度,积极响应企业诉求,进一步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 王志荣
  联系人:李大敏
  联系电话: 0591-87098920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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