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1]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4-2
实施时间: 2021-4-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继红代表提出的第443号“关于加大对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政策扶持的建议”由我局配合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反馈如下:
  目前,为了支持农牧业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及初加工方面,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种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减免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对于农产品精深加工暂无特殊优惠政策,但是可依法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
  此外,为了支持农牧业中介服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3〕28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新办的农牧业中介服务企业,对其取得的农牧业中介服务收入,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地方分享部分。
  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已及时与王继红代表联络沟通,将相关税费政策进行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8/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江西省国家税务 2016/8/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在水产品行业试行农产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橡胶行业成本法农产品 云税发[2024]5号 2024/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7/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 粤国税函[2003] 2003/7/3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012年中 甬财政工[2012] 2012/7/26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福建金丰酿酒有限公司农产 闽税函[2018]5号 2018/6/2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试行农产品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2/9/1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湖北省农产品订单[买卖] 鄂工商合[2014] 201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