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内税函[2021]12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4-2
实施时间: 2021-4-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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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王继红代表提出的第443号“关于加大对农产品营销中介组织政策扶持的建议”由我局配合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对农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反馈如下:
  目前,为了支持农牧业发展,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及初加工方面,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种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减免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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